周某是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2016年4月,周某利用工作之便,他自稱得到了公司的授權委托,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義,與艾某簽訂了一份248萬元的借款合同,從艾某那里騙取200多萬元后,他全部用于個人工程項目及償還個人債務。
同年10月25日,周某以支付利息為誘餌,私刻了公司印章,再次冒用公司名義,向趙某出具了5份該公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一張108萬余元的房款收據,非法將公司開發的商住房抵押給趙某,騙取42.5萬元后,用于支付個人工程鋼材款和其他外債。
此外,周某還冒用公司名義,謊稱通過他購買公司的商住房能給予優惠,借此私自收取劉某等多人的購房款達百萬元,并占為己用。
三人再合同到期后,曾多次向周某索要借款,但周某此時已經攜款潛逃,最終一同將地產開發公司訴上法院。
在企業印章管理工作當中,最主要的就是制度和監管,所以如果案例當中的房地產公司通過一些制度和監管手段去優化公司印章的管控,便能夠有效的防范和杜絕股東周某私自使用公司印章,以公司的名義去簽訂協議最終就避免了給公司帶來法律糾紛的風險。
什么樣的方法能夠協助公司24小時監管公司的印章呢?我們都知道人力終有窮盡時,而且印章風險又本是出自于人的手中,所以人工印章管理的風險太大,我們建議是使用智能印章管理系統,通過智能設備代替人去管章和蓋章,便能夠有效的預防和杜絕不法人員私自蓋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