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由于施工項目眾多、分散,且項目所在地常常與建筑企業住所地不在同一個地區,在建筑企業未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分公司的情況下,為了方便經營,項目部公章便得到了廣泛的運用。
不過在實踐工作當中刻制項目部公章容易,管理卻難,項目部公章是項目部印章中的管理重點??梢哉f,鮮有施工企業沒有因項目部公章管理問題而付出過代價的。
一個工程施工完畢,甚至移交發包方后,有多少施工企業領導有這樣一份自信:這個項目不會出現企業所不掌握的蓋有項目部公章的債權文書?恐怕不會很多,現實中大量此方面的糾紛案件已可見一斑。有的施工企業因項目部公章管理問題遭受了重大經濟損失,這令施工企業領導們心有余悸。
案例:
河南某勞務有限公司起訴河南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勞務工程款221.2738萬元,加上逾期付款利息、誤工損失等,共計270.0738萬元。
勞務公司訴稱:與建設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公司便按合同完成了工程施工,但建設公司無故拖延支付勞務工程款。經公司多次催要,雙方進行了結算,建設公司所欠勞務工程款為221.2738萬元,并出具欠條。同時由于被告材料供應、工程款未及時撥付等原因,造成原告施工人員窩工、誤工及工程機械停滯費等損失約45.8萬元,也應由被告賠償。勞務公司多次催要,但建設公司一直以發包商沒有支付其工程款為由拖延。
隨后勞務公司提交了5組證據,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及建設公司工程項目部負責人柳某簽字蓋章的欠條,載明該項目下欠勞務公司勞務工程款221.2738萬元。
建設公司辯稱:勞務公司與建設公司沒有簽訂過勞務合同,合同上的章不是建設公司的公章,是勞務公司私自刻制的,請求駁回原告對建設公司的訴訟請求。
關于公章問題,法院認定:“項目部柳某與勞務公司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合同》,該合同雖蓋的是建設公司工程項目專用章,但該公章系柳某加蓋,其在建設公司與勞務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身份是建設公司委托代理人,且是約定的建設公司項目部負責人。該枚印章是項目部的常用章,且發包方公司對此公章認可,故能夠代表建設公司項目部?!?/p>
法院認定,建設與勞務公司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務關系。判決建設公司支付勞務公司勞務工程款221.2738萬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勞務公司誤工損失212596.7元。
如何避免項目部職員未經公司授權允許情況下擅蓋印章呢?全自動智能蓋章機可以幫助建筑企業進行有效管控。由設備代替人員管控印章,使用必須要進行申請、審核以及授權,否者無法解鎖用印,有效防控印章安全。
線上手機APP管控,總部可統一管理全國各個項目部的印章使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