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某,曾任某村財務服務中心負責人、農經站站長、農村經濟經營管理中心主任,經查,勤某在任職6年多的時間里,數十次挪用公款2400多萬元歸個人使用或轉借給他人,并從中收受好處費68萬余元。其間,勤某還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12萬余元。
在勤某案件中,董某是關鍵人物。董某與勤某是老鄉,他屢次找到勤某借錢做生意。勤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指使村財務服務中心出納,分三次將290萬元公款劃入董某經營的飯館賬戶,供其經商使用。
生意做完后,董某將勤某挪用的290萬元公款全部歸還。勤某看到他守信用,于是又分兩次將1000萬元公款劃到董某飯館賬戶。董某得到上述款項后,借給他人用于營利活動。幾個月后,董某又將借款歸還。如此一來一回,多年時間里兩人仿佛形成了默契。
隨后,隨著房價一路飆升,董勤二人從中看到了商機,兩人密謀后,勤某安排將200萬元公款劃入董某飯館賬戶。之后,兩人購買了三套房子,其中勤得到兩套。截至案發時,其挪用的公款200萬元,還有120萬元沒有還上。
案中,勤某僅挪用到董某一人身上的公款就達1200多萬元,占到其挪用公款總數的一多半,并且還是連續6次,這個過程中,勤某還心安理得地收受了董某奉上的好處費。
數額如此之大、次數如此之多,表明勤某已將用于村級發展、農民致富的公款,當成了自家私有財產,隨意處置。其目無規矩、膽大妄為可見一斑。
人們常說:“籬笆扎不緊,狐貍鉆得進?!鼻谀嘲傅陌l生,正是制度上的漏洞給了他可乘之機。
從該案看,該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村級財務印鑒管理集中在少數人手中,未按規定分別由多人監管;對賬戶的網上銀行轉賬業務,缺少必要的風險防控措施;聘用的村級會計與鄉鎮農村經管部門的財務權責分工不明晰;財務內控機制幾近失效,會計與出納之間未能發揮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作用等等。
為了確保用章規范與安全,很多機構單位開始限制印章管理人員用印的權力,比如通過智能印章管理系統,將機構單位印章安裝入智能設備當中,通過手機APP進行管理,申請用印、審核授權以及蓋章等均通過智能印章機進行,印章管理人員通過手機APP進行操作即可,無需觸碰印章,而操作記錄系統全程記錄,思格特智能印章系統上清晰的記錄文字、圖像信息,領導人隨時管控印章使用動態,杜絕了以往傳統印章管理模式當中用章無人監督管控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