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與聯某、尚某、滿某四人經商議,決定各自出資100萬元成立一家房地產公司,其中何某負責公司財務的管理,保管公章、財務專用章等。
同年6月,公司還未正式開展經驗活動,何某便繞過其他股東擅自將公司資金180萬元轉賬至某投資咨詢公司銀行賬戶中。
為何何某要怎么做?原來何某自己名下還有另外一家房地產公司,而承包商范某在承包下何某的工程之前,給何某支付了180萬元的工程項目保證金,現如今該項目已經完結,何某需要按約退還范某保證金。
后來,何某又用以同樣方式將其公司資金200萬元轉賬至某科技公司的銀行賬戶中,隨后用該款項用于償還其個人欠款。
這時,四人合伙注冊的房地產公司賬上就只剩下了20萬元,使其一直無法正常開展經驗活動。
其他股東發現何某行為后,隨即進行報警。何某因利用職務便利,擅自將其公司資金380萬元挪作他用,至案發一直未予歸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責令其把挪用的資金退賠給其所在公司。
公司資金的取存往往需要使用到公司的財務印章與法人名章,為了確保公司的資金安全,企業財務印章和名章最好是分開隔離管控,由不同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這樣才能夠有效避免人員通過私蓋印章的偽造轉賬支票方式挪用公司資金。
更簡單有效的方法:
應用思格特智能印控儀系統,公司印章由智能設備進行管控,使用需兩個人同時進行操作(一人申請一人審核,可在線、遠程完成),可有效杜絕私蓋、偷蓋風險。并且智能印控儀設備隨時自動記錄用章記錄信息,使得領導人通過手機APP就能夠管控公司所有印章使用詳情,遇到緊急進口還可以進行遠程鎖止,保障了印章保管、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