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辦個什么事都要這個證明那個證明,沒有的話辦不成事,人在社會活動中要開的證明不少,辦信用卡要收入證明,考證要工作證明,就業需要離職證明等等這樣那樣的證明數不勝數。很多證明是需要公司開的,在開具證明時,一些員工會提一些另外的要求,不少HR覺得是“小事一樁”,為了情面,還是會蓋章,這個看起來不起眼的小動作,會給公司帶來風險隱患。
案例一:員工收入證明不能隨便蓋章
某公司員工劉某要買房,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提供月收入不低于一萬元的收入證明。劉某找到公司HR提出幫他開一張月收入一萬一的收入證明,實際上他的工資只有六仟,HR想到員工買房的緊迫性,沒考慮太多給他開了證明并蓋上公司的公章。過了一段時間,劉某辭職,公司馬上收到了劉某的仲裁申請書,請求仲裁委裁決公司補足長期拖欠的工資,要求公司補足每月支付5000元的差額部分,證據是之前HR給他開的蓋有公司公章的收入證明。這一案例讓HR警醒,在開具收入證明的時候一定要實事求事,不能虛高。遇到居心叵測的人,給公司和自己造成損失,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公司的印章管理的漏洞。
案例二:在職時間不能隨便證明蓋章
唐某入職某公司后,HR忙著招聘一直未來不及和唐某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后,唐某以個人原因離職。不久,唐某找到HR,說自己找工作需要公司重新開一張證明自己在公司工作一年的離職證明,HR考慮到員工也是找工作需要,于是重新開了一張唐某工作一年的離職證明并加蓋了公司公章。誰知唐某竟然將公司告到了仲裁委,請求確認自己與公司存在一年時間的勞動關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案例三:離職原因不能隨便證明蓋章
李某向公司主動提出離職,主動離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李某要求公司HR幫他開具以公司停產解除勞動合同,并已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證明書并加蓋公章。半年過后,李某卻以公司實際未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由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這次公司只能是自認倒霉了,雖然說公司HR是出于好心,但是幫助員工虛構離職原因,騙取失業保險,已經是違反了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被處以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對于那些有正當理由開具證明的員工,HR是需要認真對待,且積極配合的,但是在出具證明時,應該遵循幾個原則:
1、保證內容符合真實情況,不作假;
2、注明證明的真實用途;
3、做好登記,對于每次公章出具的證明都做好登記備案。
開具證明是HR日常工作中一件很普通的工作,雖然普通但不簡單,為了避免好心辦壞事的情形,開具各類證明都應當以客觀事實為準,只有符合實際的證明才能真正的保護個人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到損害。
以上案例都是辦事人員的法律知識淡薄及公司印章管理不善,監管盲區造成的,針對這些問題,思格特公司的智能印章管理系統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智能設備對實體印章進行全程監管,線上申請、審批、自動蓋章、全程用章過程記錄歸檔,全程可視可控,有效的杜絕監管盲區和漏洞,防止用章安全風險隱患。
這款操作簡單又安全的便攜式的超喜歡,給思格特個好評
有沒有人和我一樣覺得便攜式的很像個個飲水瓶
拍照上傳,申請用印,這個步驟我喜歡,夠專業
這么多種顏色,我就喜歡黑色的,夠炫酷
首頁的紅色印章機好像照騙挺好看的,超有光澤,估計摸著也舒服,不粗糙,有沒有買過的小哥哥告訴我好不好用
智能印章真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