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作為企業法人身份的代表,是企業對內行使職權和對外簽訂協議的有效憑證,在《印章治安管理》條例上有明確規定,一家企業單位的公章只能有一枚,需要刻制公章的企業、單位必須持營業執照等有效證明到公安局的治安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章點刻印公章,私刻公章是屬于違法行為。
但是有些企業,覺得業務多,一枚印章不夠用,便就私刻了多枚公章做備用,這樣的做法不僅僅觸犯了法律的底線,同時多枚印章的管理也加大了印章違規使用的風險。
案情簡介:上海某貿易發展公司職私自員使用公司備用章與東莞某電器企業簽訂購銷協議,在月底對賬時,貿易公司財務人員發現該電器公司所提供的對賬單和公司所記錄信息的有所出入,便對其提出質疑,隨后電器公司拿出貿易公司職員之前與其簽訂的購銷合同進行辯駁,但貿易公司認為,該協議所加蓋的公司系偽造,不承認該協議的有效性。
最終雙方爭執不下的情況下,電器公司將貿易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該購銷合同的付款責任。
經查明,貿易公司的簽章各有不同,有的是方型的財務章,有的是圓型的公章,公章也有大小不一的情況,說明該貿易公司的簽章比較隨意。且該貿易公司在之前的購銷合同當中與這次有糾紛的合同上使用的印章是相一致的,貿易公司所質疑電器公司印章偽造缺乏事實依據。即便是職員私蓋公司的印章,也不是公司所備案的印章,但貿易公司在以往的協議合同上使用過該印章,就是承認了該印章的存在和使用效力,不能對其選擇性認可其效力,貿易公司拖欠貨款不付,已構成違約。
業務多,一枚公章忙不過來,又不能多刻幾枚印章備用,該怎么辦?究其原因還是在用章方式上不能使用企業的發展需求,傳統印章管理模式,在蓋章前需要經辦人員填寫申請表,之后交給領導人審批授權后在拿到印章管理員處進行最后的審核和蓋章,流程看似不多,但實際在簽字過程當中遇到審批人員出差或是臨時外出等情況,不能及時審批文件就會影響公司業務開展,同時也可能會發生越權用印的違規行為。
針對此類問題,思格特智能印章管理系統可有效解決,依托于物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將公章安裝到智能設備當中,結合APP與云端服務器,用印申請、審核、授權均可通過遠程在線實現,實現高效率印章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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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上傳的功能不錯,不用每次拿這文件去找老板蓋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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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他的拍照功能,后臺可以看到蓋章文件,這樣就能防止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了
公司現在就在用思格特的便攜式的智能印章機,老板不在也可以蓋章,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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